关于做好2020年度151amjs澳金沙门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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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做好2020年度北京大学法学院团费收缴工作的通知

 

151amjs澳金沙门各团支部:

根据团市委《2020年度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自查工作提示》要求,为贯彻落实《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(中青发〔2016〕13号)及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》(团组字〔2020〕3号)精神,现就2020年度北京大学团费收缴工作通知如下:

 

一、团费收缴

  全体北京大学共青团员均应按照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》及《关于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费收缴、使用和管理的规定》(中青发〔2016〕13号)交纳团费,具体要求如下:

  1.学生团员每月应交纳团费0.2元。其中2020年新入学的本科生、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团员需交纳2020年下半年共6个月的团费,每人总计1.2元;2021年夏季毕业的本科生、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团员需交纳2020年全年及2021年上半年共18个月的团费,每人总计3.6元;其余团员需交纳2020年全年共12个月的团费,每人总计2.4元。

  2. 特殊情况:团员从支部大会通过其为团员之日起交纳团费。保留团籍的共产党员,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,应交纳党费,可不交纳团费,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。交纳团费确有困难的团员,经团支部研究,报上一级团委批准后,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。

 

二、工作要求

  各支部要严格落实团员人数,严守团的纪律,各支书/团支书收齐、汇总本单位的团费,于3月21日(周日)下午17:00前将本单位团费由附件一中的付款码上交。付款需备注“支部名称(例:20本第1团支部)+团支书姓名+缴纳团员总数” 。同时填写附件一,将邮件主题及文件命名为“支部名称+缴纳团员总数+是/否缴齐”,于3月21日下午17:00前发至团委组织部邮箱 twzzb@law.pku.edu.cn。

 

 

联 系 人:姜森元 13251481079

 

 

附件一:2020年度北京大学基层院系上缴团费统计表

 

共青团151amjs澳金沙门委员会

2021年3月20日